第2号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经2O12年3月19日原卫生部部务会议和2013年7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废止《妇幼卫生工作条例》等7件部门规章(见附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主任 李斌
2013年9月6日
附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7件)
序号 |
规章名称 |
公布机关 |
公布日期 |
1 |
妇幼卫生工作条例 |
原卫生部 |
1986年4月20日 |
2 |
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
原卫生部 |
1997年9月1日 |
3 |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 |
原卫生部 |
1999年3月26日 |
4 |
卫生部消毒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 |
原卫生部 |
1999年4月13日 |
5 |
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 |
原卫生部 |
1999年4月13日 |
6 |
卫生部卫生立法工作管理办法 |
原卫生部 |
1999年10月25日 |
7 |
卫生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 |
原卫生部 |
1999年12月29日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 网站地图
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南路10号 备案序号:鄂ICP备14007013号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62号
网站标识码:4202000009 版权所有: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