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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习工作确保学习教育效果的通知
日期: 2014-07-16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委直属各单位党组织,委机关各支部、各科室:

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黄群组发〔2014〕10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提高执行力,争做好干部”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黄群组发〔2014〕10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工作规范化、精细化、质效化水平,为真正把学习教育这个基础打牢,推动党员、干部在思想和灵魂深处“爆发革命”,解决好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现就规范学习工作、确保学习教育效果提出如下要求:

一、学习对象要做到“三个全覆盖”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参加对象全覆盖,具体到委机关及直属各单位:

1、所有县级干部要全覆盖。

2、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包括挂职、借用、聘用人员都要参加学习环节各项活动,完成相应学习任务。

3、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全覆盖,确保参加对象应学尽学、一个不漏。从严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的学习教育。

二、学习内容要确保“十个不能少”

参加活动的全体对象要确保学习以下10项内容“一个都不能少”,每项内容要有学习记录。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包括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在考察湖北时的讲话、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

2、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

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重要会议精神。

4、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文件,包括《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中共湖北省委印发<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2013〕14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4〕5号)、《中共黄石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黄发〔2014〕4号)等。

5、中央、省、市编发的学习资料,包括《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

6、党内法规法纪,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委六点要求,以及《身边的警示》等反面案例教材。

7、省委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的《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干部“ 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的意见》等系列制度,以及各地各单位相关制度。

8、《周恩来的四个昼夜》、《习仲勋》、《一心为民的好书记郑培民》、《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思想溃堤后的堕落人生》等群众路线专题片,以及《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第二卷)等反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的有关文献。

9、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主要是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关于生态建设重要讲话及各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典型经验。

10、卫生计生法律法规。

三、学习记录要落实“五个规范”

1、学习记录的时间要规范,包括年月日及具体时间都要记录明确。

2、学习地点要规范,包括在会议室、在办公室、在家中等情况都要注明。

3、学习方式要规范,注明自学、导学、研学、互学、专家辅导、督学、集中学、夜学、讨论等字样;

4、学习主题要规范,每次学习的主要内容或题目要写清楚。

5、学习心得要规范,每次学习后在记录的基础上要有心得,心得可长可短,但要做到“四有两结合”,即有表态、有所思、有所悟、有所触动,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切忌空话套话,防止发生学习记录不全、心得不深的问题。

本通知下发前,已做学习记录要按“五个规范”补正到位。

四、学习方式做到“五个防止”

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在落实集中学习(学习研读原文原著时间不能少于3天)、集中“夜学”(每次不少于 2个小时)、专家辅导、大讨论活动、先进典型报告、送学上门、言论评论六个“规定动作”的同时,做到“五个防止”。

1、防止以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三个同步”的初步学习代替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学习。

2、防止以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代替思想理论武装和思想认识提高。

3、防止以层层编读本、印资料代替中央和省市委规定的必读篇目,防止以分散学习、辅导报告、参观考察代替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读原著学原文。

4、防止以党员干部大范围的集中学习代替领导班子小范围的集中研讨。

5、防止以组织普通党员全员学习代替抓好领导干部重点学习。

五、学习纪律做到“两个严明”

1、学习要求要进一步严明。学习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市委已成立由纪委、组织部等组成的督办检查组,到各单位不打招呼地随机抽查和暗访,学习到位和规范情况是抽查的重要内容,抽查暗访情况将通报到各单位与干部职工本人,委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务必不折不扣地落实。

2、检查制度要进一步严明。按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委教育实践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将抽查机关8-10名和直属单位3-5名人员的学习记录和心得体会,及时通报抽查情况,对能严格规范完成的提出表扬,对不达标或不规范的进行提醒,对学习无记录、心得存在明显抄袭的提出批评。

六、学习效果要突出“两个重点”

1、组织开展“六个回头看”看学习对象是否覆盖全体党员干部;看学习内容是否全覆盖,规定的学习内容是否都学了,规定的书目是否认真研读,个人自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互帮互学、集中督学的“五学”要求是否落实;三看学习讨论是否结合个人工作学习生活实际、是否联系本单位本岗位实际,对照检查;四看学习是否入脑入心,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是否联系实际,写出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悟;五看规定动作是否都过关,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的检查是否到位,笔试测试成绩是否过关,对照检查是否全面深刻,特别是领导班子个人自学、集中研学等规定动作是否扎实认真;六看学习效果是否明显,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是否进一步树牢,反对“四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是否增强,思想灵魂是否得到洗礼,是否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达到较好学习效果。

2、评价和检验学习教育效果要把握“七个是否”。主要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解决思想认识上的模糊认识和障碍;是否充分认识群众路线这个“传家宝”的重要作用,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深深植根于思想和灵魂深处;是否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性、反复性和顽固性,对本单位和个人的“四风”问题有清醒认识;是否真听意见、听真意见,特别是愿意听批评的意见、刺耳的意见;是否敢于揭短亮丑,自觉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并深挖思想根源;是否愿意真诚批评和帮助同志,实事求是地指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四风”问题;是否真正做到边学边查边改,对查找出来的“四风”问题立行立改,并从思想上根治“四风”顽症。

 

黄石市卫生计生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


 

附件:

学习记录示例

学习时间:2014.3.5 下午:2:30 

学习地点:市妇幼保健院四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导学

学习主题: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任务”

一、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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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XX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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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XX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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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会:

通过这次学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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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