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放射工作人员证申报
设定依据:《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第二条 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
审批部门: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理类型:承诺件
审批类别:行政服务
审批范围及条件:
具备条件
(一) 年满18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
(二) 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三) 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
(四)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
受理范围:省直管医疗机构和省管发证的医疗机构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网上公示→送达→制证→存档办结
法定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14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会有时间调整,具体以当时办公时间为准)
特别程序及期限: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免费办理
申请材料:申报资料要求用A4纸、宋体小4号字打印,英文为12号字,资料按顺序排列,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凡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人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背面注明工作单位和姓名);
(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申请人2年内(新上岗人员6个月内)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要求的证明材料,要求上报原始材料和复印件,原始材料在核实后交还申报单位;
(四)申请人经符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单位组织的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要求上报培训机关原始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原始材料在核实后交还申报单位;
(五)申请人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证明材料,要求上报原始材料和复印件,原始材料在核实后交还申报单位。
(六)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人员清单(同时提供Excel表电子版一份)
办理部门: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2号湖北省卫生计生委(B栋1楼)政务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27-87217670
[来源: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 网站地图
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南路10号 备案序号:鄂ICP备14007013号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62号
网站标识码:4202000009 版权所有: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