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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日期: 2014-07-14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办理事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法律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黄石市城区范围内的下列公共场所: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足浴、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厅、舞厅、音乐厅、网吧;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场所、候车(机、船)室

适用范围:

  黄石市城区范围内的下列公共场所: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足浴、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厅、舞厅、音乐厅、网吧;

  4、游泳场(馆);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场所、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申报材料:

  用A4纸打印并按下列顺序排列,所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一)申请新办或延续卫生许可证

  1、《黄石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事项时,还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3、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及周围环境条件资料;

  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人员资料;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培训合格证复印件或名单;

  7、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二)申请变更卫生许可证

  1、申请变更单位名称

  (1)《黄石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附件下载);

  (2)卫生许可证原件;

  (3)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黄石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附件下载);

  (2)卫生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事项时,还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4)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变更负责人

  提供卫生许可证原件,办理注销手续后,按新办卫生许可证程序进行申请。

  4、申请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

  提供卫生许可证原件,办理注销手续后,按新办卫生许可证程序进行申请。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请—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受理—市卫生监督局实地调查—审核审批--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通知申请单位领取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间:6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会有时间调整,具体以当时办公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714-6512221、6316910

  服务投诉电话:0714-6512709、6228423

  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hsxzzx.gov.cn

  黄石市卫生计生委网址:http://www.zhukangjiuye.com/

 

 



黄石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 .doc

[来源: 黄石市卫生计生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