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医疗广告审查
一、办理依据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
黄石市境内拟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
三、申请条件:黄石辖区内医疗机构
四、提供材料
所提供的申请材料须用A4纸、宋体小4号字打印,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凡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一式四份);
2、《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一式四份);
3、本单位未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近一年内未受行政部门处罚的承诺书(一式四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管理原则,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
5、申请发布影视、广播广告类的,须提供镜头脚本光盘和广播文稿4份。属于医疗美容类的,须提供医疗美容医生的资格证,执业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的复印件。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医疗广告有效期一年,如需继续开展医疗广告宣传,请在有效期届满前2月申请再次办理。
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会有时间调整,具体以当时办公时间为准)
七、受理地点
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延安路28号
邮政编码:435000
联系电话:0714-6512221
八、表格下载
请通过附件下载
[来源: 黄石市卫生计生委 ]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 网站地图
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南路10号 备案序号:鄂ICP备14007013号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62号
网站标识码:4202000009 版权所有: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