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省内
湖北省全面推进进医疗服务智能监管工作
日期: 2017-11-08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1月6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全省医疗服务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视频会议,总结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在全省全面推进智能监管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张晋在会上指出,今年以来,为了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领域的应用,按照“一体两翼、两控四改”的战略部署和过度医疗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启动了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在省中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和潜江市的试点工作启动后,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中南医院等部属医院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精心组织,医院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迅速行动,全面启动了系统建设工作。试点结果表明,这一系统在加强医疗服务综合监管、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取得了实时、专业、精准、高效的效果。

张晋强调,应用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展智能监管,是建设健康湖北的必然要求,是医疗卫生行业治理能力建设的自我革命,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性工程,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之一,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质量安全并重,加强基础网络建设,加快实现互联互通和标准化建设,确保信息安全。要坚持以用促建,按照“急用先建、以用促建”为原则,建好平台,发挥作用,拓展服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健全和完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明确监管工作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联动机制,确保医疗服务监管责任无缝对接。各级监督执法机构要切实转变监管方式,加快转变监管理念,服务医改大局。各级医疗机构要主动运用监管结果,建立与智能监管系统中提交问题相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和问题整改制度,督促医务人员科学运用系统提示信息,不断改进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水平。要坚持与时俱进,强化信息化思维,提升信息化素养,建设信息化队伍,培育 “卫生计生网管队伍”和“数字化医生”,切实提高智能监管能力。要把系统建设工作要与卫生计生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要将系统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员,确保系统建设工作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个落实”,推动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朱惠民在会上通报了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副主任涂明珍主持会议,副巡视员姚锡武出席会议。省中医院、黄石市和潜江市卫生计生委在会上交流了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的经验。全省各市、州、县卫生计生委和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