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要把思想统一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上来
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就要旗帜鲜明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消除部分干部群众的模糊认识,明确干部群众的计划生育责任和义务,理清计划生育工作的转型发展思路。
计划生育国策地位没有改变。中央明确指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是新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大战略部署,而不是全面放开生育。当前,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人口流动持续活跃,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社会融合、区域人口失衡等问题日益凸显;家庭规模缩小,养老抚幼、互助互济等传统功能弱化,广大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和农村地区计生家庭面临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将会影响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计划生育责任义务没有改变。一方面,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不动摇,确保责任、措施、投入和落实“四个到位”;要求各级各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主动履责,共同处理好计划生育重难点问题;要求各级各地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工作网络。另一方面,要加强人口国情、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优生优育科普知识等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科学生育、合法生育、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引导群众自觉意识到既有生育的权利,也有计划生育的义务。
计划生育转型方向没有改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多年计划生育工作实践表明:创新发展是践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永恒主题。从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在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从行政管理——依法管理——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计划生育工作方式方法在不断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从主要依靠政府力量——政府、社会、公民多元共治转变,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在不断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在新形势下,计划生育事业要以《决定》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推进,坚持法治引领,不断创新,不断探索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努力使计划生育成为惠及亿万家庭的甜蜜事业。
二、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要把行动统一到提升计生服务管理能力上来
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就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部门职能优势,不折不扣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不断推进服务管理创新,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提升依法落实生育政策的能力。要加大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现行生育政策,做到依法生育,同时加大对政策外多孩生育、选择性别生育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确保人口要素的长期均衡发展。要加强相关人群的调查摸底工作,了解群众生育意愿和计划生育服务需求,引导家庭科学、自主安排生育,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要对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优化,特别是要加快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提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的能力。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人口变动情况的监测预测,完善相关部门户籍、婚姻、健康、教育、流动、住房、就业等信息共享互通,进一步健全全员人口数据库,对人口基本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引导人口平衡增长,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口基础数据支撑,为党委和政府经济社会综合决策提供参考。加强部门协作,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
提升全面保障妇幼健康的能力。全面推进优生优育全程宣传服务,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婚前健康检查服务,普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专业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依托村居卫生服务机构,共同加强孕产期保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出生人口监测预测信息,合理调配妇幼保健资源,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儿医院,加快妇幼医护人员的培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大力开展避孕节育宣传服务,把知情权交给群众,探索避孕药具有效发放渠道,确保育龄人群享受到安全、有效、适宜、便捷的避孕节育服务。
提升政府社会协同治理的能力。按照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主动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服务范畴,依托村居网格,进一步实行人口动态管理。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改革方向,把能由市场提供的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如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统计调查、技术服务等方面。要广泛动员各级工青妇、社会团体、各类法人单位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生力军作用,依托基层计生协会,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三、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要把效果统一到增进广大家庭发展能力上来
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就是要真抓实干,为党为国分忧、为人民谋利益上来,让群众享受到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带来实惠,让计生家庭优先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让弱势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大力维护计生家庭权益。40多年来,广大计生家庭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才有了中央今天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要一如既往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法定和地方自定奖励扶助政策,要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安居工程”、“创业帮扶”、“助学帮学”等一系列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要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纳入各地精准扶贫范围。要把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帮扶纳入政府和社会重点关注对象,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就医和精神慰藉等问题。
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加大女孩助学帮学力度,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重点解决农村女儿户家庭老人养老问题。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实现与常住人口同政策、同服务、同管理。关注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在人生安全、生活环境、关爱关怀等方面给予照顾。关注青少年特别是独生子女,大力实施人格培养工程,开展青春期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
全力倡导家庭健康和谐。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主抓手,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医保体系,落实分级诊疗,提高医疗质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进一步坚持以预防为主,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传染病、慢病、地方病等防治工作,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理性的就医理念,宣传科学的用药常识,提高全民的健康素质。进一步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勤俭持家、致富自强的典型,树立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的典型,树立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典型,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作 者:黄石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 乔昌禄
[来源: 市卫生计生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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