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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做好近期党建重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7-11-08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委直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市民营医疗机构党委直属各党组织:

近期,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两学一做”协调小组等部门就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为推动各项党建重点任务在卫生计生系统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7年10月18日上午9:00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届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共国际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网等媒体将进行现场直播。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并按照中央、省市委部署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

在职党员由各单位集中组织收听收看;无职党员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所在村(社区)党组织集中组织收听收看;流动党员可以采取qq群、微信群等方式收听收看;年老体弱,行动不方便党员可以在家收听收看。各单位集中收听收看情况可以在“基层党建群”予以反馈。

二、认真做好十九大期间意识形态和维稳工作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请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专班扎实做好本单位党组织、党员有关信访维稳工作,特别是要结合单位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排查和及时化解关苗头性问题,坚决保证党的十九大期间和谐稳定。同时要全面落实中宣部、中组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中宣发〔2017〕20号)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职工自觉规范网络行为,模范遵守党纪法规。

三、扎实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10月份重点工作

各单位党组织要对照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10月份重点工作提示函》黄学组发〔2017〕16号的要求,全面落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轮集中督导的问题整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我为支部建言献策”活动、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晒党课”活动、推动评选支部“每月一星”工作常态化、分各领域拟定合格党员标准“六项工作”。

各单位党组织、委机关各党支部拟定的《分领域合格党员标准》,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学习讨论,完善后印发本单位党员对标落实,并于10月25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市民营医疗机构党委)。

四、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组织对2013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各级党组织要组成工作专班对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迅速整改,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同时,各级党组织要举一反三,对党费收缴、不按期换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进行深入全面自查,并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整改落实。二要程序标准,全面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务干部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认识和推进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强化党建业务工作学习,以党建工作规范化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牢固树立质量和程序意识,不折不扣执行好发展党员25道具体程序,准确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工作全面规范。三要从严问责,全面督查。要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的行为,对不执行计划、不坚持标准、擅自简化或变通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对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查处,真正将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实处。四要严格时限,落实指标。2017年党员发展工作请务必在12月上旬完成,如有单位浪费发展指标的,2018年将不给予发展名额。

请各单位党组织对照要求,对本单位2013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以及党费收缴、不按期换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进行再排查、再整改,排查整改情况请于10月25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市民营医疗机构党委)。

五、深入开展“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新一轮“百日攻坚行动”

按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9月底开始,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市开展“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新一轮“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实施工作机构到位、摸底建档到位、组织覆盖到位、工作覆盖到位“四个到位”的重点工作,实现“两个覆盖的目标”:即党的组织全面覆盖社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营医院,都要按照党章规定单独建党组织;有党员、不足3名的,采取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组建联合党组织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选派1名党建指导员,组织宣贯1套《黄石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配备1名素质过硬的支部书记,以灵活的方式每月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请各民营医疗机构按照《关于开展“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新一轮“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黄组通〔2017〕53号)规定的内容、步骤做好情况调查摸底、党组织组建、党的工作规范完善各项工作。

 



[来源: 市卫生计生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