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工作督查考核的通知
委直属各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各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经研究,决定6月19日至22日开展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工作督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考核范围
委直属各党组织,各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委机关各党支部。
二、督查考核形式
(一)各党组织对所属党支部(党小组)进行自查,市卫生计生委督查考核各党组织。
(二)对委机关各党支部全面检查。
(三)督查主要以查阅资料和相关记录为主,不听取汇报,不召开任何会议。
三、督查考核重点内容
(一)关于第一批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是否按照针对第一批问题清单深入开展自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整改;是否按要求开展党支部述职评议工作;是否按要求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否按规定制订党支部工作计划;是否制订2018年度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方案;是否按规定每季度讲一次党课、开展一次党员思想动态分析;是否按规定完成1-6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二)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等;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是否在所在支部过组织生活。
(三)关于党建基础性工作情况。重点督查: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党费专项治理工作,是否按照规定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25个程序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综合管理要求,认真填写市委组织部统一制定的“两本台账”,完善党组织活动资料和党建综合材料,完善《党员手册》《学习笔记本》的记录和填写;是否按要求做好党员活动室建设,设立党建宣传、公开阵地或载体;是否组织党员定期通过“同志APP”开展党员学习教育。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党组织是否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否定期书面向市卫生计生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批示年度是否少于 5 次;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或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开展主体责任纪实工作,有无批评教育或约谈提醒等“第一种形态”记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是否按规范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是否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半年集中研学不少于1次;党组织是否对作风建设进行研究部署,是否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内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整改问责;是否按市卫生计生委方案要求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对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重点检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四、分组安排
(一)第一督导考核组
检查组成员:任世平 程筱燕 罗 璠(13886481520)
检查单位:市疾控中心党委、黄石爱康医院党委、黄石宏悦妇产医院党支部,委机关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
(二)第二督导考核组
检查组成员:余其新 王丽钧 鲍乐娜(18007231198)
检查单位: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党委、市中心血站党支部、黄石普仁医院党委、黄石爱尔眼科医院党支部、市民营医疗机构直属联合联合党支部
(三)第三检查组
检查组成员:万翠娥 刘 芳 陈 霞(18186398586)
检查单位:市结防院党总支、委直属联合党支部、黄石华中福康医院党总支、黄石华新医院党支部、黄石东方妇产医院党支部
五、工作要求
请各检查组提前与检查单位联系并做好工作安排,认真填写《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检查考评表》,督导考核结束后进行汇总并形成检查综合评价意见。
附: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检查考评表
中共黄石市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附件:
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检查考评表
受检单位:
督查项目 |
督查重点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检查评分情况 |
一、第一批问题清单整改落实 (30分) |
1.是否针对委下发的《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到位。 |
8 |
一项未整改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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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按要求开展党支部述职评议工作。 |
2 |
未开展上半年述职评议工作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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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按要求召开2017 年度、2018年度上半年组织生活会和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
5 |
未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每次扣2分,民主评议党员未形成评议结果的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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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是否按规定制订党支部工作计划。 |
2 |
单位党组织为党支部建制的,未制定不得分;党委及党总支下属每一个支部未制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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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是否开展2018年度党建品牌创建工作。 |
3 |
未制定方案扣1分,未开展活动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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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党支部是否按规定每季度讲一次党课、开展一次党员思想动态分析。 |
4 |
每一次未开展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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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按规定完成1-6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
6 |
缺一次扣2分,每次活动程序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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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5分) |
1.支部委员会是否每月至少召开1 次会议,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
6 |
每缺1次扣1分。 |
|
2.支部党员大会是否每季度至少召开1 次会议,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并决定党支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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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每缺1次扣1.5分。 |
|
|
3.设立党小组的是否每月召开1 至2 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支部决议,研究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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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每各党小组缺1次扣1分。不设党小组不考评此项、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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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班子成员是否在所在支部过组织生活。 |
3 |
每缺1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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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建基础性工作情况 (23分) |
1.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党费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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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制定整改方案扣2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扣4分,扣完为止。 |
|
2.党支部是否按照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
3 |
党费计算不规范扣2分,党员未按月足额交纳扣1分,未及时交至指定账户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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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展党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25个程序落实。 |
3 |
本党组织无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扣3分,发展党员工作中一个程序不规范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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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严格落实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综合管理要求,认真填写市委组织部统一制定的“两本台账”,完善党组织活动资料和党建综合材料。 |
4 |
一次活动填写不全的扣1分,基础台账不完善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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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员手册》《学习笔记本》的记录和填写是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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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随机抽查5—10名领导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每一个不完善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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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按要求做好党员活动室建设,设立党建宣传、公开阵地或载体。 |
3 |
活动室未按“六有要求”建设的,每缺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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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是否组织党员定期通过“同志APP”开展学习教育。 |
2 |
随机抽查6名党员,每1人未落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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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32分) |
1.党组织是否每年2次以上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3 |
少于1次不得分。 |
|
2.是否每月书面向市卫生计生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
3 |
缺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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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批示年度是否少于 5 次(上半年3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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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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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或监督检查(每半年2次以上)。
|
3 |
缺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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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开展主体责任纪实工作,有无批评教育或约谈提醒等“第一种形态”记录。 |
4 |
每一人纪实不完整的,扣2分,扣完为止;每一人无“第一种形态”记录的,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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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是否按规范召开。 |
4 |
未广泛征求意见、未广泛交心谈心、未严肃批评自我批评各扣1分,未制定整改方案抓整改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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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心组理论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是否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半年集中研学不少于1次。 |
3 |
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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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党组织是否对作风建设进行研究部署,是否组织开展1次以上单位内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整改问责。 |
4 |
未研究部署的扣2分,未开展1次以上督查的扣2分,未整改问责的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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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按市卫生计生委方案要求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
5 |
根据方案要求,每少开展一项活动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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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共黄石市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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