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卫生计生办发〔2017〕2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印发
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
治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黄组通〔2017〕17号)要求, 现就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重点
1、贯彻执行上级决策署要求不力,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
3、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4、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不取消、明取消暗转移,政务服务资料要求复杂多余、审批超时限等问题;
5、服务意识淡薄,对待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
6、纪律松懈,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庸懒散浮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二、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从2017年4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至5月下旬)。对照专项治理重点,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和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找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列出“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逐条逐件整改到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5月下旬至8月下旬)。委党政办组织专班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查看各单位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和是否存在有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将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工作效能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对“不担当、不作为”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视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以及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把专项治理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谋划和督办检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治理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要成立相应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检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2、强化督导检查。督导检查中发现存在对专项治理工作不抓不管,推进不力、敷衍应付导致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比较突出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给予组织处理;对违反纪律规定的,移交市纪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追究纪律责任。
3、做好信息报送。自查自纠结束后,要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连同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附件1)、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5月20日前报委党政办公室。自查自纠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
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负责人签名:
序号 |
查找问题 |
处理结果 |
处理类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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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只填报正在接受调查或已被查处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干部;
2、处理类别:1、批评教育;2、诫勉谈话;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通报批评;5、责令公开道歉;6、调离现工作岗位;7、停职检查;8、引咎辞职;9、责令辞职;10、免职;11、党政纪处分。
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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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现 问 题 数(个) |
整 改 问 题 数(个) |
涉 及 金 额 (万元) |
责任追究 |
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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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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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
通报 |
通报 |
诫勉 |
组织调整 或组织处理 |
纪律处分 |
移送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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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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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 |
乡科级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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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填报时间分别是2017年5月30日、8月30日、10月10日,各月累计填报;典型问题和案例随时上报。
[来源: 黄石市卫生计生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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