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卫生计生办发〔2017〕3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
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印发
关于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
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黄石市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重点
(一)执行政策不到位。对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或者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出台措施无创新。出台的措施盲目照搬上级文件,不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拿不出创新的举措,上下一般粗。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
(三)决策办事凭经验。调查研究走过场,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决策办事凭经验、拍脑袋。
(四)向上级汇报不真实。向上级汇报不真实,推假经验、树假典型、报假数字。
二、时间
专项治理工作于2017年4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5月下旬)。
各单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相互帮、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相关单位意见,全面查找本单位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方面存在的具体表现及突出问题。自查情况及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于5月20日前报委党政办。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5月下旬至8月下旬)。
委党政办组织专人对照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发现存在问题的实行跟踪督办。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8月下旬至10月上旬)。
各单位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健全制度规定,完善体制机制。对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由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委纪检组挂牌督办,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单位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于9月底前报委党政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作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谋划和指导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工作专班要及时做好相关表格填报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自查自纠重点要放在机关和服务窗口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敏感部位,对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逐一调查、逐一解决、逐件销号。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存在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追究纪律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要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责的单位,既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查相关领导责任。
附件: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统计表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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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现 问 题 数(个) |
整 改 问 题 数(个) |
涉 及 金 额 (万元) |
责任追究 |
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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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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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
通报 |
通报 |
诫勉 |
组织调整 或组织处理 |
纪律处分 |
移送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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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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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填报时间分别是2017年5月20日、8月20日、9月30日前;典型问题和案例定期上报。
[来源: 黄石市卫生计生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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