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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6-03-0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卫生计生发〔2016〕17号

 

 

各城区卫生计生局,鄂东医疗集团,城区各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疗机构),委属各医卫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创卫职责,对照标准认真抓好落实。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5日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创建国家

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卫生系统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系统创卫迎国检的各项工作,根据《黄石市201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卫生计生创卫目标,坚持全委统筹、专班负责、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大创卫工作力度和深度,着力构建创卫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升系统创卫工作水平,为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健康保证和强大助力。

二、 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卫工作总体部署,我市创卫工作目标是2016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评,2017年夺得卫生城市国字号金牌。

三、 主要指标

(一)2016年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二)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

   (三)无烟卫生计生机构达到95%以上。

   (四)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率100%。

   (五)建成区内公共场所单位持证率100%,监测覆盖率100%。

   (六)建成区内供水单位符合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合格率100%。

   (七)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率100%。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九)辖区内疾控中心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十一)每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签约服务人口达到40%以上。

   (十二)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十三)包保八泉社区顺利通过国家创卫评估。

    四、工作重点

    (一)继续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和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管理,规范传染病登记工作;加大传染病执法检查和严打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全市采供血监管,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医院污水处理排放监测与管理,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我市今年不发生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不发生因防控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

    (二)继续规范加强“四小”行业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在巩固公共场所创卫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四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着力加强“四小”行业基本卫生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监管,强化控烟宣传,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力度,坚持开展“四小”行业达标示范街创建活动,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不达标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基本卫生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大学校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督导学校规范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建设及相关业务工作,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防控管理。

    (三)继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

对照创卫健康教育考核标准,加强健康教育阵地标准化建设,结合单位特色,定期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家属开展健康教育,确保完成2016年健康教育各项目标任务;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健康促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结合健康黄石全民行动,坚持开展健康知识巡讲和健康“五进”活动;全面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和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活动;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

    (四)继续强化落实生活饮用水安全、精神卫生、妇幼卫生、慢性病防控、职业健康体检等创卫达标工作 

    1、规范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加强水质监测。加大二次供水监管范围拓展力度,将分质供水及变频加压式供水纳入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范围。加强二次供水设施防护及清洗、消毒、检测工作的日常监管,开展城区二次供水专项整治,督导二次供水单位强化自身管理,健全工作制度,完善供水档案。

    2、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加强精神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妇幼保健管理,提升妇幼保健水平,2016年继续保持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4、继续抓好黄石港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巩固提高,大力实施“健康黄石”全民行动,积极宣传合理膳食和慢性病防治知识,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生命质量。 

5、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五)继续抓好八泉社区创卫包保工作

坚持按照《黄石市卫生社区评审标准》和包保工作职责开展创卫帮扶督导工作。委创卫包保组要主动深入一线,参与社区整治市容秩序、指导完善配套设施、督促责任部门整治重点部位、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联系企业单位包保、定期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社区义务劳动,积极配合西塞山区确保八泉社区创卫工作顺利达标。

(六)继续做好创卫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016年底,国家考评组将对我市创卫工作进行技术评估。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查验2014-2016年三个年度的创卫资料。各级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分类收集整理2014-2016年三个年度的创卫资料;委创卫技术指导组、检查督导组要督导委相关科室及责任单位完成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重点疾病、慢性病、精神病、妇幼卫生、医疗废物及临床用血管理单项汇报材料,委创卫综合协调组完成系统创卫工作汇报材料。

    (七)继续统筹做好其它创卫工作

    按照市“五城同创”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各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宣传氛围营造、单位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食堂餐饮卫生等创卫达标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战略部署的总体要求,是推动黄石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系统上下要认清形势,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克服厌战、畏难情绪和突击应付的思想,将创卫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专班,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力抓好创卫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对标创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抓严、抓实、抓常、抓细上下工夫,按照方案化、项目化、具体化的要求,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层层签定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要对照标准从严自查,对已达标的,要坚持实行长效管理;对没有达标的,特别是省级创卫考评组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要落实专班,全面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创建单位要借助新闻媒体、网站、宣传栏、电子LED屏等传播媒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卫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全方位地广泛开展动员,激发系统干部职工的创建热情,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积极营造为创卫奉献,为创卫添彩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坚持把创卫工作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考核,同步奖惩。建立健全督办检查工作考评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督办检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创卫工作中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及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责任分解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xls

[来源: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