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迎检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城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计生局,鄂东医疗集团,鄂东医养集团,城区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疗机构),委直属相关单位:
国家文明委对我市2017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简称创城)测评工作在即,为认真做好系统创城迎检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黄文委〔2017〕5号)要求,结合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2017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文明委即将对我市这一轮创城工作进行最后一次测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即日起,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将创城迎检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来抓,要大员上阵,主要领导亲自靠前指挥、督导检查,迅速召开单位动员会启动创城迎检工作。
二、要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借助网站、宣传栏、电子LED屏等传播媒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城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志愿服务精神、黄石精神等核心内容,宣传诚信人物、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宣传创建中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卫生计生热点难点问题所取得成效。通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激发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创城热情,主动并动员家属共同参与到创城工作中去。
三、要落实“八个一”。各级各单位要在抓严、抓实、抓常、抓细上下工夫,按照方案化、项目化、具体化要求,制定迎检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标精准创建,要注重细节,做到精益求精,不折不扣落实“八个一”:一是要组织召开一次迎检动员会,广泛发动;二是要制定一份迎检工作预案,全面部署;三是要明确一名责任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加强联系;四是要对照标准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要制定一张文明导医服务人员工作时间表,明确责任区域、服务内容和上岗服务时间;六是在国家测评前,要按照创卫迎检的标准要求,组织开展一次搬家式大扫除;七是要对窗口工作人员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52个字进行一次培训和抽查;八是对医院内外文明创建宣传栏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破损、有明显脏迹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进行更换,确保系统创城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测评。
四、要强化督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创城督办检查工作机制和责任考核制度,严格督办检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创建迎检工作中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及个人,将全系统通报、严肃追责;对创建中的失职、渎职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附件: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迎检工作责任分解表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附件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迎检工作责任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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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测评标准重点内容 |
委分管领导 |
委责任 |
责任单位 |
1 |
医疗机构 |
1.行业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公示,各类服务指示准确到位,窗口单位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
孙秋萍 |
委五城同创办、委医政科、委党政办 |
鄂东医疗集团、鄂东医养集团、城区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
2.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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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费项目标准公开,便民设施齐全,服务文明周到,诚信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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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规定着装,佩戴齐全,准时到岗在位,态度和蔼,用语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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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置“1米线”或叫号系统,相关服务窗口无明显的排长队等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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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落实门前“三包”,环境卫生管理到位,绿化 、美化、亮化、硬化效果较好,无乱拉乱贴乱画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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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道德讲堂”、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资料齐全,创建宣传氛围浓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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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服务大厅、电梯等场所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宣传橱窗、LED显示屏刊播公益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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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各单位公厕要方便外人使用,整洁无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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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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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权举报电话、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受理问题药品举报电话在正常工作时间畅通、服务规范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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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在单位餐厅设置“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提示牌;对节水、节电、节约原材料都有具体规定,在单位卫生间、办公室等场所相应位置设置“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一张纸”等勤俭节约提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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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点场所卫生 |
1.环境整洁,门前责任制落实,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 |
郑葆青 |
委政策 |
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各城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 |
2.店内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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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亮证经营,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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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有“五病”调离的制度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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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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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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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单位张贴有文明引导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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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文化环境 |
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
委政策 |
各城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
[来源: 市卫生计生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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