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计生协〔2017〕6号
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
关爱女孩助学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计生局、计生协:
根据省计生协关于开展第四届关爱计划生育家庭女孩助学行动的通知(鄂计生协〔2017〕6号)文件精神,市卫生计生委、市计生协,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关爱女孩助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计划生育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化“幸福计生?关爱关怀”活动帮助解决计生困难家庭女孩上大学难的问题,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二、市级助学申报条件
2017年高中毕业,经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湖北省一本院校录取分数线,被二本以上院校(不含军校、警校)正式录取(已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双方均为本市户籍居民;
(2)父母只生一个女孩,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农村居民政策内两女绝育家庭的女孩;
(3)城乡家庭应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因重大灾难造成家庭贫困急需救助的家庭。农村独女户和两女绝育家庭不受最低生活保障限制。
申报省级助学对象进入二类大学而没有获得省级助学的,符合市级申报条件的,可以补报市级助学。
三、市级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女大学生考上一本院校的一次性资助1万元人民币,考上二本院校的在预算范围内资助。
四、申报时间
2017年7月15日起——8月20日止;
五、申报材料
1、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2、考生及其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绝育证明单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一寸免冠照片2张(同准考证照片一致);
5、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名称);
6、如城镇家庭要提供“低保证”或家庭重大灾难造成家庭贫困急需救助证明材料;
六、助学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对象持户口所在村(居)委会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盖章后,村(居)委会主任、计生专干签字)、申报救助所需材料到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领取关爱女孩助学行动《申请表》(一式两份)。
2、基层初审。乡(镇、街道)计生办指定专人审查申请人申报材料,经审查认定后,在学生所在的村或社区进行公示(《关于对市卫生计生关爱女孩助学行动拟资助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的公告》模版附后),由党委或政府分管计生工作的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将表格和申报所需材料一并上交县(市、区)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逾期不申报视为弃权。
3、县级审核。由县(市) 区卫生计生局、计生协对各乡镇(街)上报对象申报材料与育龄妇女基础信息进行核对,进村入户调查,填写2017年关爱女孩助学行动资助统计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汇总表和申报所需材料一并上报市市计生协。
4、市级审批。市计划生育协会对各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黄石市卫生计生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无异议的,提交委主任办公会研究,主要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批准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申请表市本级留存一份,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计生留存一份备查。
七、实施步骤
1、6月底——8月3日为摸底申报初审阶段。各基层计生协应做好助学活动对象的情况摸底初审工作,在8月6日前将整理好的申报材料上报县计生协办公室。
2、8月6日——8月10日为调查核实阶段。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计生协将对上报的材料组织专人调查核实,并报市计生协。
3、8月11日——8月20日为上报、审核阶段。市计生协对受助申请对象进行逐一审核。
4、8月21日——8月31日为公示、批准、资金发放阶段。市卫计委在审核同意后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每个救助学生银行卡上。
八、工作要求
1、积极筹划,分级负责。关爱女孩助学行动活动由市卫计委、市计生协共同组织实施,由市计生协秘书处负责落实,具体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关爱女孩助学行动活动。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计生协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考分高者优先、计划生育女儿户优先、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录取高批次优先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好本区域关爱女孩助学行动工作。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计生办开展关爱女孩助学行动活动。确保今年全市救助贫困女大学生不少于500名(具体分配名额附后)。
2、摸清情况,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计生协要摸清本单位今年参加高考学生情况,做到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辖区“关爱女孩助学行动”方案,确立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
3、强化宣传,弘扬爱心。要做好关爱女孩助学行动活动的宣传工作,在7月20日前将《黄石市卫生计生委“关爱女孩助学行动”通知》(模板附后)张贴到每个村、社区、学校,要动员全社会关注困难计生家庭的学生,形成全社会积极助学的良好风气。
4、明确责任,扎实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从严把好审查关、申报关,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首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当事人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请各县(市、区)计生协于9月10日前将关爱女孩助学行动的情况报市计生协秘书处。
附件:1.2017年黄石市 “关爱女孩助学行动”申请表
2.2017年黄石市 “关爱女孩助学行动”汇总表
3.2017年市卫生计生系统“关爱女孩助学行动”资助统
计表
4.黄石市县(市)区关爱女孩助学行动活动任务分解表
5.黄石市卫生计生委“关爱女孩助学行动”通知(模板)
6.关于对市卫生计生委“关爱女孩助学行动”拟资助对
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的公告(模板)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黄石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7年 5月18日
附件1
2017年黄石市 “关爱女孩助学行动”申请表
户主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职业 |
家庭人口 |
家庭月收入(元) |
考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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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姓名 |
性别 |
年龄 |
高考成绩 |
录取院校 |
录取批次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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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职业 |
本人月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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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详细地址及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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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乡镇街、社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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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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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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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 意见 |
领导签字(盖章) |
此表要打印,填报的信息要准确无误,纸质版和电子版要同时上报。
附件2
2017年黄石市 “关爱女孩助学行动”汇总表
县(市、区) 填表时间: 2017年8月 日
姓名 |
年龄 |
民族 |
家庭住址 |
录取院校、院系、专业 |
家庭状况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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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家庭状况:农村独女户、农村二女绝育户、城市独女低保户。联系电话填写学生本人手机号码。
附件3
2017年市卫生计生系统“关爱女孩助学行动”资助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时间: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考入学校 |
资助 金额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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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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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县级计生协填报,包括乡镇(村、居)卫生计生部门助学名单。
附件4
黄石市县(市、区)关爱女孩助学行动活动任务分解表
单 位 |
县(市、区)级助学名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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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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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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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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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山区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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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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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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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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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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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黄石市卫生计生委“关爱女孩助学行动”通知(模板)
根据黄石市2017年“关爱女孩助学行动”活动方案,市卫生计生委、市计生协拟在8月底举办关爱女孩助学行动行动,对2017年高中毕业,经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被二本以上院校(不含军校、警校)正式录取(已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进行资助:
(1)父母双方均为本市户籍居民;
(2)父母只生一个女孩,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农村居民政策内两女绝育家庭的女孩;
(3)城乡家庭应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因重大灾难造成家庭贫困急需救助的家庭。农村独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家庭不受最低生活保障限制。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8月1日前到所在的村(社区)申请登记,并相互转告。
×××村(社区)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请在学校、社区张贴
附件6
关于对市卫生计生委“关爱女孩助学行动”拟资助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的公告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黄石市计划生育协会拟对2017年高中毕业,经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被二本以上院校(不含军校、警校)正式录取(已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女孩进行资助。为保证助学活动公平、公开、公正,现将资助情况予以公示。
一、受助条件
2017年高中毕业,经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被二本(不含军校、警校)院校正式录取、已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双方均为本市户籍居民;
(2)父母只生一个女孩,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农村居民政策内两女绝育家庭的女孩;
(3)城乡家庭应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因重大灾难造成家庭贫困急需救助的家庭。农村独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家庭不受最低生活保障限制。
二、拟资助对象
姓名:×××
录取院校:××大学××专业
家庭住址:××县××乡××村××号
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20日。在此期间内,欢迎各界人士监督。
举报电话:0714-6261623
(乡镇计生办盖章)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来源: 黄石市卫生计生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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