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和黄石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为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卫生计生工作机制,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委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凡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将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具体公开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政府网站或黄石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查阅《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还将采用报纸、广播、电视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信息生成后,本机关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黄石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指南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黄石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9:00—11:00,15:00—17:00;
联系电话:0714-6224862;
传真号码:0714-6259440;
通信地址:黄石市桂林南路10号;
邮政编码:435002;
电子邮箱:1934138296@qq.com
●当面受理点(接受当面申请)
本机关当面受理点:黄石市桂林南路10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的9:00—11:00,15:00—17:00;
联系电话:0714-6224862;
传真号码:0714-6259440。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黄石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当面受理点领取。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法定方式向本机关提出。
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本机关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
●申请处理
我委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委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我委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委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市政府网站的政风行风信箱或登录黄石卫生计生网主任信箱进行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市监察局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 黄石市卫生计生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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