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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黄石市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日期: 2017-01-1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6年黄石市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委法治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局,以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为核心,以维护人民健康为己任,以深化医改为动力,深入推进法治黄石建设。全市卫生计生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持续增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七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我委印发了《黄石市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为契机,我委成立了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政一把手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为“法治黄石”建设奠定了组织基础。三是出台长效机制。为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我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我委先后出台了《黄石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黄石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报批制度》、《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处罚合议制度》、《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黄石市卫生计生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黄石市卫生计生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黄石市卫生计生法律顾问制度》等9个长效制度,通过规范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促使监督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开展法治宣传,扩大普法范围。一是利用节日节点宣传。我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将日常普法融入卫生计生特色宣传活动当中,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5”预防接种宣传日、“5.12”国际护士节、“12.4”法制宣传日和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设立政策法规咨询台,摆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展板、进行有奖问答等形式,向全市广大群众普及和宣传了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二是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我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网站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与黄石日报、东楚晚报、黄石广播电视台签定协议,每年在三大媒体定期定量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扩大了普法宣传的覆盖率;三是利用村务公开宣传。我委要求全市每个村务(社区)公开栏中设立卫生计生宣传专栏,并及时更新卫生计生政策法规知识,市卫生计生委对设立了卫生计生宣传专栏的村(社区)给予宣传补贴,扩大了基层群众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三)强化业务能力,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开展依法行政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工作人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6年以来市卫生计生委共举办了二期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各级卫生计生系统、全市大型企业、高校,大型厂矿企业医院,民营医疗机构,委属相关医卫单位共300余人参加了培训,邀请了省卫生计生委及市法制部门、市检察院专家授课,通过理论讲解和以案说法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二是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根据市普法办运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要求,我委印发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运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的通知》,委全体党员干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学法用法,学时均超过了600积分,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三是参加法律竞赛。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委组织三名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参加了市消委组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并取得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四)聘用法律顾问,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聘用法律顾问。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卫生计生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黄卫生计生发〔2016〕27号),要求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制度,选聘政治素质好、专业素养高、履职能力强、诚信品优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我委已聘用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的两名资深律师为法律顾问,为我委法律事务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二是组织换证工作。为保证我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性,我委组织了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对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清理,组织通用法律知识和卫生计生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我委62名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了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获得了行政执法资格。三是落实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建立健全了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清理,对与国家、地方立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文件全部予以废止或修订,制定的服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性文件充分体现依法维权,没有与国家、地方立法及有关上级规定相抵触的内容。

(五)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检查。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检查的通知》(黄卫生计生办通〔2016〕93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审核案卷、入户调查等形式,针对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执法队伍管理情况、“两非”案件查处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医疗机构依法治院情况、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案卷、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以及“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现场指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司法衔接。市卫生计生委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依法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的通知》(黄卫生计生发[2015]106号),与黄石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打击“两非”工作力度的通知》(黄卫生计生发[2015]107号),定期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召开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成立了非法行医案件移送工作小组,对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制定统一移送标准,在每起案件移送前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由检察机关协调公安部门与法院的工作,使得每起移送案件得以顺利移送与判决。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执法人员不足,监督执法超负荷。我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承担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全市卫生计生执法面广、线长、点多,一线监督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每个监督员要负责2.4万常住人口的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8倍,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对保障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质量造成极大困扰。希望上级领导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增人增编,增加执法经费

(二)执法车辆取消,监督执法无保障。按照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委每年必须对全市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及托幼机构等单位进行日常监管,按照新颁发的《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鄂办发〔2015〕35号)精神,卫生计生未列入17个保留执法车辆的部门,今后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将面临“举步维艰”的窘境。

(三)政策逐步放开,行政征收无措施。政策外出生无条件入户和放开全面二孩等政策的出台,形成社会舆论认为计生国策有所松动,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增加了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工作的领导。以宪法和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同时做到有明确工作目标,努力推进和规范我市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法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力度。积极配合相关法制职能部门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力求在计划、制度、内容、实施、考核五落实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干部学法新思路,开辟干部学法新途径。进一步拓展普法阵地和形式,继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高全局道德意识、守法意识,提升社会公信力,努力营造卫生计生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三)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力度。抓基础,树典型,以点带面,努力实现普法工作的全面提升。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不断完善普法组织网络建设,拓宽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抓好各项职能中不同类型普法典型,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面上工作的开展。

(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制度,求突破,全方位推进,积极与公安、工商、法院、药监等相关部门配合,依靠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群众的生育行为、出生缺陷干预、出生人口性别比等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来源: 黄石市卫生计生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