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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 2016-12-2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黄卫生计生办2016〕29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政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5日

 

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政务(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我市卫生计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职能部门公信力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委机关各科室要着力加强单位信息公开保障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将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报委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依法、主动、全面、及时地做好信息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1、机构职能,包括市卫生计生委及内设机构、直属和联系单位等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以及办事指南等。(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

2、政策法规,包括卫生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3、规划计划,包括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卫生计生工作专项规划、年度卫生计生工作要点、重要卫生计生专项工作方案等。(责任科室:规划与信息科  党政办公室)

4、市卫生计生委部门预算、部门决算。(责任科室:财务科)

5、市卫生计生委作为审批主体的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具体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办理情况以及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医政医管科、政策法规科)

6、卫生标准,包括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批准发布的各类卫生技术标准。(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科、政策法规科)

7、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科室:规划与信息科)

8、市卫生计生委公告、通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责任科室:各科室根据职责公开)

9、工作动态,包括综合管理、人事管理、规划信息、财务管理、法制建设、体制改革、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医政医管、基层卫生、妇幼健康、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药政管理、基层计生、家庭发展、流动人口、新闻宣传、健康促进、科技教育、精神文明、行风建设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责任科室:各科室根据职责公开)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公开的事项。(责任科室:各科室根据职责公开)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服务提供、公共监管处置和行政执法公示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深化公开内容,做到简洁明了、通俗易懂、查询便捷,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全面公开工作,实现行政权力的动态清单管理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提升便民服务公开的信息化水平。

加强卫生计生单位和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公公开,委机关要加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信访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责任科室:各科室根据职责公开)

(三)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和资源整合。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各类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黄石卫生计生网“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微博微信推进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健全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政务(政府信息)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间信息资源互通整合,实现政务平台的集群建设和联动效应。切实做好国务院、省、市重要政策信息及时转载,并组织开展政策解读等工作。(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规划与信息科)

(四)推进扶贫工作、社会求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国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责任科室:各科室根据职责公开)

(五)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依据法律规定和省级卫生计生部门授权做好法定传染病防控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及疫情处置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和有关机构及时公布传染病预警信息,健全公开目录。(责任科室: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六)推动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履约以及有关变更信息,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

(七)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卫生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责任科室:规划与信息科、政策法规科)

(八)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配合落实推动集中式生活饮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二、加强政务服务建设,改革创新提效能

  (一)坚持依法审批,确保程序合法。依照“依法整合、审管分离、精简效能、积极稳妥”的原则,做到“公开、规范、高效、廉洁”。

(二)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和服务过程程序化的要求,深入推进办理环节精简合并和流程再造,强化服务标准的培训和执行管理。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三)加强政务服务,促进效能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体系的一体化建设和协同运行,加强政务服务建设,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提升综合办事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制度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积极创建政务服务特色品牌。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特点,不断完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制订受理、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畅通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平台、政务服务窗口等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申请。同时,按程序主动公开相关政务(政府)信息。

加强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委党政办、规划与宣传科协调各科室认真组织落实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健全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保密审查、发布协调、解读回应、数据统计、行政监督、投诉处理等制度机制,加强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做好与依法行政、绩效管理等工作的衔接,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提供有力有效的制度保障。

(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推动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研究机构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工作

(七)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发布卫生计生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政务舆情,完善回应机制,积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关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向政府反应。

(八)提升基层公开服务水平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坚持现代传媒与传统方式并重,充分运用公告栏,明白卡、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积极构建“源头规范、分类分层、过程透明、线上线下、群众检验”的立体式涉农资金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涉农资金政策依据、分配过程和使用结果。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各科室根据职责具体办的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对推进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各科室要主动开展工作、细化落实具体措施,相互支持、密切协作,确保工作落实和有序推进。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科室要坚持把事业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里来,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有关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理论及业务培训,提升思想认识水平、政策把握能力和具体实施技能,同时要加大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提升整体形象,锻造一支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队伍。

(四)强化监督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强化激励和问责;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或在政务公开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15日印发



[来源: 黄石市卫生计生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