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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预案
日期: 2016-12-2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理发生在我市境内的恐怖袭击事件,建立反恐怖袭击医学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属地管理,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袭击所产生的危害,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编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湖北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湖北省反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国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恐怖袭击或大规模攻击,可能给公众生命造成严重威胁和重大伤害的事件,主要包括: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毒性化学品等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大规模核辐射进行袭击或者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进行大规模袭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

4、其它大规模恐怖袭击,对公众生命造成威胁或伤害的事件。

二、 恐怖袭击事件的分级

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将恐怖袭击事件分为四级:

1、一级预警:我市临近地区发生了恐怖袭击事件,尚未对我市行政区域内人员生命财产造成直接伤害。

2、二级预警:发生在我市一个区域内或伤亡人数在30人以内的恐怖袭击事件。

3、三级预警:发生在我市两个区域内或伤亡人数在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恐怖袭击事件。

4、四级预警:发生在我市三个以上区域或伤亡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恐怖袭击事件。

三、 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市处理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政的副主任担任,成员分别由委办公室、疾病控制科、政策法规科、医政医管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以及黄石市急救中心、城区承担院前急救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黄石市急救中心内),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任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协调与各相关部门的关系,保证在市政府反恐办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救护与防病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向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有关信息,与各相关部门交流信息。

3、组织恐怖袭击事件的卫生救护与防病工作。

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统一调配。

(二)专家咨询组

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处理专家咨询组,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专家咨询组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卫生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是:

1、负责对反恐怖袭击医学应急处理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应急反应能力的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2、综合评估恐怖袭击事件,预测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实施反恐怖袭击医学应急预案的建议。

3、开展相关业务技术培训与考核,收集、整理和编制宣传动员等相关材料。

4、组织开展相关的实验室技术、药物和现场控制策略的研究。

5、参与对反恐怖袭击医学应急处理情况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学科专家相应成立当地专家咨询组。

四、应急医疗救治机构及职责

(一)黄石市急救中心、各院前急救站、各应急卫生专业队伍(由临床、公卫、卫生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作为反恐工作的常备力量,负责对现场受伤、染毒、染疫人员的医学处置,及时开展现场救治工作;负责将经现场救治后的人员及时送往医院;储备适宜数量和品种的应急救治药品、器械和防护设备;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危险品的转运;协助完成现场污染物的封存;开展对污染环境的洗消工作,做好水源保护,负责受污染动物及媒介昆虫的处理;负责现场污染物样品和生物样品的采集及相关监测工作,并进行卫生学评价;负责各种救援物品的供应,通信联络和生活支持。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可能发生的各种类型恐怖袭击事件的医学现场处置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并指导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调查袭击造成疾病的分布,分析疾病可能的流行趋势,提出并实施控制措施,进行卫生学评价,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组织开展应急接种;协助开展恐怖袭击事件的现场处置,负责对现场采集样品的检验及分析工作;建立并完善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实验室设备、技术和人员,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适宜数量和品种的疫苗、诊断试剂,应急洗消药品、器械和防护设备;按照相关要求,收集相关医学信息,组织卫生防病的社会动员,宣传应对恐怖袭击后的科普知识,减少群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三)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各种卫生强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市直及县(市)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参加救治医疗机构(含各定点医院、后备医院):

1、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反恐医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程序。

2、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病房、药品等准备工作,准备病房收治伤员和病人,按实际要求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与医学观察。

3、做好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个人防护教育,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4、参与现场救治,负责病人的诊断和救治工作。

5、负责做好本医疗机构内死亡病例的尸体处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遗体。

五、日常防范

(一)防范管理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反恐怖医学应急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落实。

(二)技术与物资准备

1、制定工作方案:大冶市、阳新县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工作方案。

2、建立、健全并完善现有疾病监测系统,尽快建立、完善突发卫生事件报告系统,认真做好监测资料相关分析,及时发现异常现象,以利尽早发现、识别恐怖袭击事件。

3、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的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生物、化学、核爆炸和其它爆炸性恐怖袭击事件,市区分别确定6所定点医院(黄石港区、开发区: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市二医院;西塞山区: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普爱院区)、爱康医院;下陆区:市五医院;铁山区:市四医院),市区其它各一级以上医院(含专科医院)均为后备医院。各定点、后备医院要配备相关人员、床位、装备和药品设备等,平时开展正常医疗业务,战时能迅速集合队伍,准备床位,开展救治工作。

4、人员与技术方案的准备:市、县级反恐医学应急组织应分别组建60-80人、40-50人的应急卫生专业队伍,各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应组建20-40人的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市级建立反生物、化学、核辐射和大规模恐怖袭击的医疗专家库,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大冶市、阳新县疾病控制中心应成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处理、毒剂的检测检验工作队伍,并制定流行病学调查、恐怖袭击事件区域的消毒与现场防护方案。各定点医院、后备医院成立反恐医学应急技术小组,按反恐怖袭击事件的类型和危害程度制定病例方案。

5、培训与演练:建立反恐怖袭击应急处置救治技术培训制度,对市内各应急卫生专业队伍进行培训,对队伍的组成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和评估。

各应急响应单位应针对性地开展防范生物、化学、核武器和核辐射恐怖袭击事件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的相关技能和个人防护专业知识培训。对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等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报告、识别、调查与处理生物、化学及核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

开展实战演练。黄石市急救中心制定反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演练方案,积极参加市政府反恐办统一组织的应急演习,定期组织应急卫生队伍进行不同类型的反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演练,及时总结演练中的经验教训,解决发现问题,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6、物资准备:各级应急组成机构应定时清理现有的反恐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补充和贮备预防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的相关疫苗和救治药品、消毒药品、器械及个人防护设备。

(三)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

1、深入持久地开展“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开展以“整治环境,清洁家园”为主题的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卫生环境。

3、在城市开展以清除暴露垃圾,消灭卫生死角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和重点单位的环境治理。

4、各级各类学校定期开展反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的自我保护和应急措施教育。

5、组织收集和编写各类型的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科普知识和心理健康相关宣传材料。

6、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防恐怖袭击的科普知识宣传。

(四)信息收集、通报与发布

1、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专家咨询组负责收集国内外应对恐怖袭击的医学处置技术和措施,向有关部门、地区了解相关信息,分析全球、全国和周边地区关于生物恐怖袭击事件和医学及应对技术的发展动态,定期做出专题分析并向市卫生计生委汇报。

2、信息的发布:有关反恐怖袭击的信息由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领导小组报请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布。

(五)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攻击目标的保卫

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本单位使用或存放的剧毒化学品、放射性药品(试剂)传染病菌毒株、菌株等可能被恐怖分子利用或攻击的物品进行清理登记,并加强保卫工作,按市政府反恐办要求加强管理。

(六)加强对突发卫生事件的规范处置

全市卫生系统要严格执行《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时有效的处理突发卫生事件,防止被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利用,造成事件的进一步扩大。

六、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与终止

工作目标:加强监测,及时发现可疑情况,排查可疑恐怖袭击,控制疫情扩散,降低发病率、减少死亡率。

组织指挥:根据市政府反恐办发出的关于恐怖袭击事件的预警信息和指令,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启动应急响应,负责指挥全市的医学应急工作。

(一)一级预警响应

1、市级专家咨询组进行恐怖袭击资料的收集、分析,提出我市的应对措施。

2、市疾病控制机构储备应对相关类型恐怖袭击的药品、疫苗、检测试剂和现场处置器械,必要时开展样品采集和监测工作。

3、大冶市、阳新县疾病控制机构增加日常疾病监测频率,做好监测分析。

4、根据恐怖事件性质组织开展应急接种和消毒、杀虫和灭鼠。

(二)二级预警响应:

1、启动应急卫生专业队伍,开展现场医疗救治和医学处置工作。

2、事件发生地定点医疗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救治病人的准备工作。

3、专家咨询组对事件进行评估,进一步明确事件性质和类别,预测可能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事件的级别;及时评估现有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得当,提出对现有应急处置措施的改进意见,并对行动方案做出决策咨询等。

4、卫生监督机构督促各项卫生强制措施的落实。

5、根据应对可能发生疫病的需要,申请进行地区封锁。

(三)三级预警响应:

1、事件发生地定点和后备医疗救治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救治病人的准备工作。

2、启动现场医学处置预备队伍,开展现场医疗处置工作。

3、请示市政府反恐办同意后,开展卫生宣教工作,发放宣教材料,与媒体联系,向大众宣传防护知识,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

(四)四级预警响应:

1、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进入应急状态,作好救治病人的准备。

2、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开设心理咨询门诊,城区和大冶市、阳新县健康宣教部门开设健康咨询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五)响应终止

经专家咨询组对事件的评估分析,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经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领导小组报请市政府反恐办批准后,终止应急措施。

七、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技术措施

(一)恐怖袭击性质、区域的确定及控制措施

1、恐怖袭击性质、区域的确定:由专家咨询组根据现场侦检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对恐怖袭击性质、区域进行分析,向市政府反恐办报告分析结果,由市政府反恐办确定恐怖袭击性质、区域。

2、恐怖袭击区域的处理

1)根据技术规范,认真做好区域内各种物品、人员及环境污染物的去污染工作,对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进行彻底洗消。

2)定时进行环境样品的采集及毒物检测,掌握毒物的污染程度及变化趋势。

3)开展卫生监督,落实卫生强制措施。

(二)流行病学调查

1、目的:针对因袭击事件引起人群发病情况,调查病例的时间、空间和人群的分布情况,分析影响疾病的因素和引起疾病流行的原因,制定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措施。

2、内容

1)核实诊断;

2)病例个案调查;

3)接触者调查;

4)基础卫生资料的收集:根据需要,收集地理、气象、经济、人口、卫生资源、居民生活资料、当地主要环境污染来源、卫生状况、风俗习惯等。

3、程序

1)明确调查目的,确定统计指标;

2)制定调查计划;

3)确定调查单位和对象;

4)确定调查项目、制定调查表格;

5)制定调查工作计划并开展调查;

6)调查资料的统计与分析。分析影响疾病分布的因素和引起疾病流行的原因,提出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措施。

4、方法:采取现场询问和填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医疗救治

1、救治原则

1)拣伤分类,及时救治,减少伤亡;

2)及时转移病人,脱离污染场所,就近治疗;

3)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留验观察与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传播;

4)正确用药,提高疗效,减少伤残。

2、伤亡动态报告

各医疗救治单位及时统计收治病人的数量、伤亡情况以及密切接触者留验观察数量和病情变化,及时向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四)卫生监督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严格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卫生安全和公众健康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卫生和健康权益不受侵害。

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各级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按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器械和防护用品的质量进行抽查和监督。

八、处置恐怖袭击事件保障措施

(一)纪律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性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市政府反恐办相关规定,建立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处理责任追究制度。

1、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在处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领导小组将追究相关单位或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2、对恐怖袭击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经费支持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技术支持

1、建立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实验室网络,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为最快速度识别与控制恐怖袭击事件提供技术保障,为以最快速度遏制生物、化学恐怖袭击活动争取时间。

2、建立应急处置与救治技术培训基地,培训基地设在黄石市急救中心内,对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各应急卫生专业队伍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报告、识别、调查与处理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对队伍的组成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和评估。

3、各应急响应单位应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生物、化学、核武器和核辐射恐怖袭击事件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的相关技能和个人防护专业培训;建立和完善反恐医学应急仪器和设备条件,并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研究、建立完善的检测和应急处置机制。

(四)物资保障

1、建立突发恐怖袭击事件医疗、防疫应急物资、药物储备库,储备适宜数量和品种的疫苗、应急救治药品、器械和防护设备。对恐怖袭击事件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的防治药品、设备和消杀药械等物资建立网络化管理机制,统一调配,保障供应。

2、各应急响应单位制定药品、器械、疫苗、防护设备等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方案,配备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现场医疗救护设备和消杀灭药械、个人防护物品和必备的生活物资,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九、附则

本预案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而进行修订补充。大冶市、阳新县卫生计生局、市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应的预案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 黄石市卫生计生委 ]